读“哀悼日合法性四辩”

哀悼日合法性四辩 这篇文章解释了我心中的一个问题。一直觉得这种一刀切的全国纪念日有点问题,但是又说不上来。不过看完了就似乎明白了一些。政府认为自己占据了道德高点,对不赞成这种观点加以处罚,(比如参加娱乐活动应该会被惩罚),但是其实它并没有权力这么做。虽然我觉得地震也好,泥石流也好,受害人都是很值得同情和纪念的,但是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方式。上至国务院依然如此,建立法制国家依然任重而道远。 “当我们默认政府设定哀悼日的实证法合法性时,对哀悼日合法性的挑战将来自于更高的正当性要求,在现代宪政国家,这将是一个合宪性问题,即一个国家的政府,是否可以强制或可以用怎样的方式依据某种道德规范强制它的公民。 “……以及,也许是最重要的,国民还没有普遍形成宽容、互相尊重个人选择的人格。如果我们以其它事件来作为考察出发点,同样会发现诸多类似问题。实际上,我们不能指望中国在一天之日就实现完全的行政法治与宪政,但我们至少可期希望历史前进的步伐不会停滞。今天,公民的地位和中国的传统政治道德哲学因为哀悼日的设立而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虽然置于历史长河来看,这只不过是历史前进的一小步而已,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说明,中国实现法治与宪政之路还很长。

八月 17, 2010 · Shawn Ma